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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光康复中心成功召开第一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

发布时间:2015-12-08

  

 

为进一步推进中心各项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化发展,提升中心整体的管理水平与能力,中心于12月8日召开第一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,集中审议中心补充修订的《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(上海市阳光康复中心)管理制度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制度》)。中心党总支书记、工会主席乐永林,职工代表和列席代表共计47人出席,工会副主席张国英主持会议。

工会主席乐永林首先报告了《管理制度》修订整体情况,职工代表讨论修改意见汇总和采纳情况以及未予采纳的说明。经全体职工代表审议后,举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了补充和修改的《管理制度》。宣布大会决议之后,党总支书记乐永林作了重要讲话,她首先祝贺本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圆满成功,感谢全体职工代表发挥了主人翁精神和大局意识,感谢大家的辛苦工作和支持配合。同时她也提出了三点期望,一是要切实高度重视,制度与文化是最基本的管理手段,如何将有效、合理、适合中心发展的制度形成文化,使职工养成好的习惯,职工代表责无旁贷,希望代表们从思想上提高认识,并把制度的重要性、必要性与可行性传递给员工;二是要切实履行决议,职工代表要以身作则,要学习好、宣传好、贯彻好制度,互相提醒督促,以制度为“镜”、以制度为“戒尺”,以制度为约束,努力做到内化于心,外化于形;三是要切实发挥好作用,职工代表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,要真实理性反映下情,准确传达方针政策,发扬阳光精神、传递正能量,共同为中心又好又快的发展不懈努力。

在2011年制度基础上,各部门根据行业、岗位要求和中心实际,对已有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,并补充了部分制度和流程。为保证职工代表大会规范有序地进行,中心在多次反复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,于12月7日召开职代会预备会议,对《管理制度》的补充部分进行分组讨论,职工代表畅所欲言、各抒己见,充分展现了发扬民主集中、倾听员工心声、尊重员工权益的良好氛围,也为《管理制度》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。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圆满召开,不仅促进中心标准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管理,也对中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推进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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