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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阳光康复中心工会成功召开第一届第三次 职工代表大会

发布时间:2021-12-09

12月21日中午,上海市阳光康复中心召开了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。工会委员、职工代表和列席代表共计45人出席,工会副主席张国英主持会议。

会上,审议了《医疗管理制度》分册中的12个奖惩制度以及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奖励暂行办法》。经全体职工代表审议后,举手表决一致同意。宣布大会决议之后,党总支书记、院长乐永林作了讲话,她首先祝贺本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圆满成功,感谢大家的辛苦工作和支持配合。同时她提出了三点要求,一要认真学习。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”,要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,要组织和学习好制度,熟悉和掌握好制度,形成好的习惯和管理文化。二要切实贯彻。要按制度办事、按流程操作,注重过程、完善程序;要加强监督考核,抓早抓小,提醒督促,提高员工遵纪守章的自觉性。三要以身作则。中层骨干、党员要以上率下、以身作则,一级带着一级干、一级做给一级看,层层抓落实、层层抓管理。要从全局出发,自身做起,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看齐意识、核心意识。

为了推进医院(中心)科学化、规范化发展,进一步加强管理、深化内涵。年初,医院(中心)启动了《医疗管理制度》和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奖励暂行办法》编写工作,经过深入调研,层层听取各方意见,于10月完成初稿;11月,通过反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,进行了修改和完善。12月,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,征求职工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。

在此基础上,召开了职代会预备会议。会上,对职工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详细说明,并对未予采纳的建议做了具体解释,保证了职工代表大会顺利进行。

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圆满召开,不仅促进了医院(中心)标准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管理,也对医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推进作用。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,医院的管理会越来越完善,未来的阳光会更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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